答:代理商签约后享有区域独占垄断经营权,总部不在其区域内发展自己的代理商或专营店。如果
在代理商代理的区域内发展的加盟商,所交的区域买断金归代理商所有。此外同时享有商品零库存
权,现金补贴权, 商品利润差价权,,广告策应权,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和一站式,无中间环节超低
价位供货权。
区域独占垄断经营权:代理商签约后,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、专营店。
商品零库存权:代理商享有货物周转零库存经营权,有权要求总部及时、快捷、准确地将商品直接发往加盟店。
自办专卖分店权:代理商可以自办专卖店,进行零售业务。获取零售超级利润。
现金补贴权: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,代理商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分享由总部提供的广告而进行招商,发展加盟店,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。
商品利润差价权:代理商享有自治价格权,可制定本区域内的产品价格政策。以获取最大产品利润
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:总部将所有招商政策全部传授给代理商,如营销理念、职工培训、文案策划、广告投放、业务谈判、人力资源、品牌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风险预警等。
一站式,无中间环节超低价位供货权:无论省级、省会城市、地级等总代理,代理商供货价格一律统一,代理商按区、片划分,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,平等关系均由总部垂直管理。